今天跟呀Bu買了一件Godiva Chocolate Cheesecake。正當我張開血盤大口把那件蛋糕鯨吞的時候,我眼前忽然閃過了2011年12月31號的晚上。其實正確來說,那夜已經算是2012年的第一天了。我們八點多就坐在尖沙嘴海旁
最後倒數了,煙花沒有,只有煙火幾條。跟著人群慢慢(像蝸牛般慢)走出彌敦道,才發現因為太多人地鐵站都封了。然後我們唯有牽著手從尖沙嘴走到旺角,經過了我從未逛過的油麻地。到了旺角,我們很餓,而味千拉麵竟然還未關門,於是我們就坐下吃了個頗難吃的拉麵。
今天回想以上的片段,感覺好像已經是很久以前。大概是因為我很少回味/想起過去發生的事。我每天把時間花在當下的每一刻,並期待著未來的每一天,卻很少把發生了的記下來。我可能會把開心的,不開心的情緒寫下,卻從不仔仔細細把每天發生過的事,說過的話記下。我以為只要記下感覺就足夠了,今天才發現,回憶很容易蒸發。不把細節記錄下,很快就再也觸摸不到那時那刻最真切的感受了。
其實這個片段跟我正在吃的cheesecake毫無關係,我亦不明白為何會無端白事想起這個晚上。但我興幸我想起了。
如果十年後我偶爾發現這張照片,我會知道是哪年拍的,也大概會記得是和誰一起拍的。但按下快們那刻的感覺呢?當天的心情呢?原來我高估了自己的記憶力。所以,今天我覺定把還殘存的回憶趕快記下。我希望十年後的我看到這張照片,會記得當天風很大,人等得快發霉,站在一旁的婆婆話很多,但我們還是快樂的,滿祝的等待著,只為煙火出現的一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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