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發覺我真的是越來越不善於跟別人打交道。所說的別人,是指那些明顯玩不埋的人。這樣說好像很自大,但人真的是有分談得來跟談不來的。不是覺得自己很勁,不是對別人看不上眼(有時很有可能是別人跟本不想跟自己說話)。而是,頻率不同就是頻率不同。所以,出席那些比較social的活動時(不是去朋友家hea那些。是要局住同很多不熟的人坐埋一堆那些),我就會想躲到一角。寧願扮忙,都不想勉強說太多。
交朋友這方面,我好像越來越不積極。遇到我喜歡的人我會話很多,也會很熱情。遇到很友善但好像不太談的來的人,我會盡量繼續話題。如果遇到些我不認同的人,生氣或看不過眼時也會在facebook上公然挑戰人。如果發現是一場誤會,我也不喜歡“由得佢”。我會直接跟那個人說“有甚麼不滿意直接講清楚。如果是我錯了我會說對不起。說清楚了就一筆勾銷”。
神奇的是,從小到大,這種直接都很有效。遇上爭執了,說清楚就沒事,還可能會跟那個人變friend底(!)。可能你對別人真,人家真的是會懂得分的。
就像中學有年班際比賽,我班的一個同學被弄傷了,我班亦被人中傷(其實只是十分中學雞的drama),兩班之間鬧的很疆。我看不過眼就走去隔壁班找人理論。站在那個班房出面,突然有十來人圍住了我。已經來不及淆底了唯有硬著頭皮說話。後來說清楚了,大家的怒氣很快就消了,也找出中傷別人的元兇。之後也能夠沒有芥蒂的玩埋一堆。
總之,無論有多淆底,有多尷尬,有事能夠說清楚之後一筆勾銷的才是好朋友。
只相信自己的直覺交朋友是因為,我希望跟朋友一起的時候,是可以毫無顧忌的。只要我認定你是我的朋友,我一定會很珍惜。中學的時候朋友再多,drift apart之後留下來的,總會是我可以有o個句講o個句的幾個。
中學的時候朋友再多,drift apart之後留下來的,總會是我可以有o個句講o個句的幾個。 Agre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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