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應該是我除了開學頭一個禮拜或者當天有考試未溫好之外最早起身的一次。我知,有朋友有7:45am堂吖嘛,我知。但我喎!我懶大家唔係唔知。倒塔咁早起身約左人interview,背了個成噸重的背包跑到相約地點。一額汗又見不到約了的人。傳了短訊才發現她忘了。D:
她打來道歉,我也說沒關係reschedule就好了,最重要最後interview做得成。怎樣說也好,也是自己有求於人在先,所以也沒有生氣,但很眼訓。
好,完了,這篇沒有重點也霸氣不足的日誌.
Edit (10:43am)
又,剛才去了登記成為骨髓捐贈者。只用棉花棒在口腔掃一掃就可以了。其實今早(倒塔咁早)是有經過活動場地的。但我離遠看到那個巨人棉花棒我以為是船槳,心想為甚麼這班人要這麼早宣傳水上活動。最後在facebook上看到event的宣傳照片當然發現自己lor左,趕忙在課與課之間的空檔走過去。
我走了去登記,竟發現自己體重不夠。捐血不夠重,捐骨髓也不夠,有點燥底。註:不是風涼話,請不要小人之心。我跟那個義工說,她說我應該還是可以登記的,但真的match了,我就要把體重增高到需要的磅數(!)。我其實掙扎了好久。雖然說登記了不代表有百分百的義務,但如果到時候臨陣退縮,會帶給病人和家屬難以承受的失望。所以,登記對我來說就是個承諾了。最後我簽了,畢竟救人比體重重要,而且登記了也不代表會match。
要說的是,幫人是好,但做決定之前要想得很清楚。領養動物也一樣,答應幫呀媽買個橙也一樣,要確定自己能做到才答應。
下面的相,是我看見其中一個義工拿著這巨型棉花棒,忍不住問可不可以拍照的(對於巨人用的東西我沒辦法抗拒)。義工很開心以為我是要拍他。我說不是,是拍我。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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